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互联网及文化娱乐

法律服务

互联网及
文化娱乐法律

互联网、文化创意、娱乐与传媒是蕴德律师事务所特色法律服务之一,随着文化娱乐产业的兴起,蕴德律师事务所已为诸多文化娱乐公司、项目成功地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所的互联网法律与文娱服务团队,是华南地区较早专注于互联网和文化娱乐领域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和主办律师,先后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息网络和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法务委员会主任、广州市文化产业法律专家库成员,担任广东省互联网大会、虎牙直播、YY直播、UC浏览器、三七游戏、艾媒数聚、PP助手、原班人马影业、黄埔文化集团等多家知名互联网与文娱单位顾问律师。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文娱企业日常法律事务、合同和侵权纠纷、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服务、产品法律风险评估、舆情监测与法律风险分析、企业及产品合规顾问等互联网文娱相关法律服务。

蕴德律师事务所在文化创意、娱乐与传媒业务领域涉及IP管理和运作、影视剧投资、制作与商业运营、演出项目投资、艺人经纪、商务代言、音乐公司事务、版权交易与管理、互联网和新媒体、众筹、游戏、主题乐园、广告、平面媒体和出版等,均有独到做法。

蕴德的律师团队深度介入各个项目领域内部,全程参与项目运作,提供了细致灵活的法律服务。同时,在互联网+的浪潮下,蕴德律师综合运用融投资、并购重组、金融、知识产权、税务等多维度的法律服务,协助诸多文化娱乐公司开拓新型互联网业务,并在资本市场完成融资。

服务项目

(一)互联网领域法律服务

  • 互联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服务,包括针对软件及服务的恶性抄袭模仿、完整性破坏,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拒绝交易、限制交易、商业诋毁等侵权实施反制等法律服务。
  • 电子商务的法律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模式的政策与法律风险防控,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设计的法律风险防控等服务。
  • 互联网创业创新企业法律服务,包括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风险投资引进、股权布局、知识产权保护、合规上市等全程法律服务。
  • 互联网知识产权战略法律服务,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商标权、音乐版权、影视版权、网络游戏版权、网络出版、娱乐文化等无形资产的获取、保护、使用、流转等全流程服务。
  • 互联网政策法律倡导服务,针对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特点,结合客户需求,通过公共事件传播,设置公共议程,推动行业公约、国家法律政策的建设和完善。
  • 互联网信息保护法律服务,包括互联网信息、大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交换、互动广告、个人信息、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 互联网刑事犯罪相关法律服务,包括互联网知识产权、高新技术、商业贿赂犯罪等方面的刑事风险防控及诉讼法律服务等。

 

(二)文娱行业法律服务

  • 大型传媒机构的改制和资产重组,媒体收购融资,报刊版权,现场活动、电视真人秀以及体育活动知识产权保护,电影、电视和视频游戏制作协议。
  • 新媒体发展与产业化法律服务,包括自媒体、社交媒体与数字媒体权利保护、投资合作、广告实施及产业运营等方面的法律服务。
  • 新媒体、传统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框架,传媒投资的交易结构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