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互联网、文化创意、娱乐与传媒是蕴德律师事务所特色法律服务之一,随着文化娱乐产业的兴起,蕴德律师事务所已为诸多文化娱乐公司、项目成功地提供了专业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本所的互联网法律与文娱服务团队,是华南地区较早专注于互联网和文化娱乐领域法律事务的律师团队。服务团队的负责人和主办律师,先后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信息网络和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法学会网络与电子商务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省电子竞技运动协会法务委员会主任、广州市文化产业法律专家库成员,担任广东省互联网大会、虎牙直播、YY直播、UC浏览器、三七游戏、艾媒数聚、PP助手、原班人马影业、黄埔文化集团等多家知名互联网与文娱单位顾问律师。法律服务范围包括互联网文娱企业日常法律事务、合同和侵权纠纷、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服务、产品法律风险评估、舆情监测与法律风险分析、企业及产品合规顾问等互联网文娱相关法律服务。
蕴德律师事务所在文化创意、娱乐与传媒业务领域涉及IP管理和运作、影视剧投资、制作与商业运营、演出项目投资、艺人经纪、商务代言、音乐公司事务、版权交易与管理、互联网和新媒体、众筹、游戏、主题乐园、广告、平面媒体和出版等,均有独到做法。
蕴德的律师团队深度介入各个项目领域内部,全程参与项目运作,提供了细致灵活的法律服务。同时,在互联网+的浪潮下,蕴德律师综合运用融投资、并购重组、金融、知识产权、税务等多维度的法律服务,协助诸多文化娱乐公司开拓新型互联网业务,并在资本市场完成融资。
(一)互联网领域法律服务
(二)文娱行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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