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李学豪 律师

法律顾问事务部副主任
民商事争议法律事务部委员
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长春科技学院 - 管理学学士

工作经历

2015年至2017年 -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2018年至今 -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法律顾问事务部副主任/专职律师

执业领域

民事诉讼案件
行政诉讼案件
企、事业单位专项法律服务
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代表性客户

●英孚教育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人民政府
●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道办事处
●广州汇创意产业园
●广州西雅实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广州市绿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李学豪

在吉林、广东两地有执业经历且曾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实习,熟悉办案流程。执业期间,代理数百件民事、行政、刑事诉讼案件,理论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多次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对生效判决进行纠错并成功改判,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多次在审查起诉阶段通过有效辩护让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代表性案件

●客户被盗用身份信息成被执行人,申请再审成功改判案--王艳与广州金锋公司、吕永雄、黄银花等合同纠纷案
●境外第三人伪造侨房业主身份信息并侵害客户房屋使用权,申请再审成功改判案--刘宇明与谭灿华(TA SAI KAN)物权保护纠纷案
●知名“洞洞鞋”品牌Crocs诉福建省某进出口公司商标侵权案--福建省某进出口有限公司与克洛克斯有限公司(CROCS,INC.)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吉林省首例工伤保险待遇与人身损害赔偿“双赔”案--信某某诉宽城区某公司劳动争议案。
●具有区域性影响的重大案件--葛忆辉、吉林省创鑫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通化市亿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200余处涉及第三人已回迁、买卖的不动产。
●王某某故意伤害不起诉(无罪)案
●广州市某公司高利转贷不起诉(无罪)案
●王某某向广州市某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案(获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