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张 卉 律师

主任/三级律师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法学学士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律硕士

工作经历

2015年至2016年 -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2016年3月至今 -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主任、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程序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 - 副秘书长
广州市白云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 法律咨询顾问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 - 顾问
广州市公、检、法代理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人才库 - 顾问

执业领域

刑事诉讼与刑事风险防范服务
公司、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荣誉表彰

●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6年度“业务成果奖”
●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7年度“业务成果奖”
●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8年度“业务成果奖”
●广州市律师协会授予2018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
●广东省律师协会授予2018-2019年度“全省律师行业参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优秀党员”

代表性客户

●广州铭诚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集团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广东福建泉州商会
●广州中侨置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协会
●奥地利红牛公司
●广州汇创意工业园

关于张卉

长达十八年从事刑事诉讼和法律顾问工作,曾参与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0余件,积累了处理重大、敏感案件和政府法律事务的丰富经验。成为专职律师后,一直专注于从事刑事辩护,以及为跨国企业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提供非诉刑事专项法律顾问服务,办理过大量具有地区性、全国性影响的重大刑事案件。

代表性案件

●导致国家废止收容制度——“孙志刚被故意伤害致死案”
●全国首例追究组织被拐骗儿童行乞人员刑责——“宫清平拐骗儿童、收卖被拐骗的儿童、非法拘禁案”
●全国首例运用卫星图片作为重要证据保护自然资源案件——“陈某某滥伐林木案”
●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2亿余元的“黄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
●退伍军人王某某结伙故意伤害他人致残重审案
●入选 2010年广东十大法律事件的“张氏兄弟劫持人质筹钱救母案”
●国家开发银行高管张某某受贿案
●最高军事检察院指定管辖的南部战区现役军官李某贪污案
●广东某传媒集团及下属公司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案
●广东某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黄某某行贿申诉案
●广东某有限公司高管赵某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生产经营案
●广东某集团公司、谢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
●广东某国有公司高管阮某某受贿、串通投标案
●广州某国有企业集团公司高管何某某等人贪污再审案
●广州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高管职务侵占案
●广州电器有限公司经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原南沙区某街教办主任集体私分国有资产案
●原花都区某街党工委书记集体贪污拆迁费案
●某公司销售假冒“比亚迪”注册商标商品案
●广州某公职人员开设赌场无罪案
●广州市从化区某镇村委书记贪污拆迁费案
●广州市黄埔区某人大代表等60人领导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寻衅滋事、 故意伤害、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
●上海某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股东涉嫌合同诈骗某大型国有企业案
●广东某知名网络文学网站负责人非法经营无罪案
●广州某民营通讯企业股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某国有电信集团下属广东分公司被骗数千万的刑事追偿案

已发表论文

●《便民利民促和谐,亲民惠民保平安》 (《广州法援信息》2010年第8期总期第59期、《中国法律援助网》、《广东省政法网》)
●《社会管理模式创新,便民利民成效彰显》 (《中国法律援助》2011第8年期总第84期)
●《租车公司员工陈某诬告陷害被免予刑事处罚案——兼论诬告陷害罪》 (《刑辩实战采撷——广州律师案例精选》)

所获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