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香港执业大律师团莅临蕴德进行业务交流

2019420日上午,来自香港Queensway Chambers律师所的林沙文大律师等一行共8人莅临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就两地刑事司法制度的异同、刑事辩护经验等进行交流探讨。

座谈会伊始,劉翠玲、鄺展鴻、李世強、潘世明等大律师们先后介绍了香港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流程和概况,以及刑事律师在各个具体环节中参与诉讼、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具体做法。

 

 

(李世強 大律师)

(鄭愷晴 大律师)

(鄺展鴻 大律师)

(潘志明 大律师)

(劉翠玲 大律师)

 

林沙文大律师与大家分享了他曾办理的两宗经典刑事无罪案例,一宗为涉及72亿洗钱罪终审获判无罪案,另一宗是集团公司和财务公司洗钱罪终审获判无罪案。

 

(林沙文大律师的讲述极具表现力)

而蕴德所管委会主任林志明律师也介绍了大陆刑事辩护制度的概况与刑事辩护工作的特点,与各位香港大律师就两地双边刑事案件管辖程序展开热烈的讨论与交流。

 

(林志明律师介绍大陆的刑事司法制度概况)

 

在交流会的最后,参会人员抓住机会向香港大律师们踊跃发问。

这次座谈会,促进了两地律师在刑辩业务经验做法方面的交流。尽管两地的司法制度不同,但关于辩护权、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非法证据排除等刑事司法的基本原则是共通的,两地的具体模式也有相互参考与借鉴的意义。

交流会后,林志明主任为林沙文大律师等香港同行指引参观了蕴德律师事务所,并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