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高校教授酒后乱性被处实刑改判缓刑案

办案律师

林志明律师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XXXX年5月18日被告人罗某某在某学院内,以探望被害人为名进入被害人居住的教工宿舍后,采取揽抱、扯脱衣服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一审法院根据相关证据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罗某某不服提出上诉。

 

审判过程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林志明律师在二审中继续担任被告人罗某某的辩护人,在确认客人确实实施了强奸行为后,为其选择了罪轻辩护的思路,从分析被告人有自首意愿、双方认识交往时间较长、被告人的悔罪表现、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所在单位的求情等多个角度分析对被告人适用缓刑的可靠性。最后二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某确有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较小,其行为也得到被害人谅解,认为依法可对被告人罗某某适用缓刑。最终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的量刑部分,认定被告人罗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裁判文书:

第1页,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罗某某辩护人。↓

第10、11页,判决结果↓

法律条文

强奸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刑辩律师总结该类犯罪的辩护要点如下:

1、首先确认男女双方(同性之间的性行为暂时不在讨论之列)是否真正发生了性行为,还只是有一些身体上的接触,这将涉及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

2、明确被害人一方事发当时的精神状态,能否辨别和选择自己的行为;

3、明确被告人与被害人双方的交往时间与程度,特别是有无存在情侣关系或者是正在恋爱中;

4、了解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朋友、同事、上下级、甲方与乙方等特殊关系;

5、明确事发之前、事发当时、事发之后,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有无谈及金钱交易或者已经实施了金钱交易;

6、注意区分被害人当时是醉酒状态还是只是情绪不佳;

7、注意查明双方发生关系的所有细节,以客观行为来推断被害人当时的主观心态;

8、注意被害人身体是否受到伤害以及衣物是否受到非正常破坏;

9、留意被害人报案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其他足以影响其心态的因素,确定完完全全是否是因为迫于外界压力而将自愿行为报案为强奸;

10、从案件现有证据推断性行为是否违背被害人的真实意愿;

11、明确被告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以压制被害人;

12、确认被害人在事发当时有无求救的可能,以及为什么不寻求求助;

13、严格审查精液等客观证据的提取与鉴定过程;

14、对于醉酒等事中失去意志的情况,要特别注意通过事前、事后的被害人言行表现来推断她是否自愿;

15、被告人在事发之后公安机关调查之前是否有悔罪表现;

16、核实被告人的到案经过以确认是否具有自首或可视为自首的行为;

17、核实被告人是否有重大立功表现;

18、如果确实存在强奸行为,要尽力促使被告人赔偿、道歉以求得到被害人的谅解;

19、了解工作单位、同事、邻居等对被告人的评价,以及被告人单位能否出面为被告人求情;

20、了解被害人对于被告人的看法以及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态度。

21、刑事案件辩护律师的忠告:奉劝所有的男人不要一冲动成千古恨,提醒所有的女性要时刻保持清醒,不要给人以误会,也不要给人以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