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黄露清 律师

高级合伙人/三级律师
党支部书记

教育背景

黄露清律师于湘潭大学修读法律专业,曾先后赴中国政法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继续深造,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2001.08-2018.12 - 广东华之杰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
2018.12-至今 - 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 党支部书记/高级合伙人/刑事风险防范事务部主任/专职律师

社会职务

广州市律协经济犯罪刑事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 - 副主任
广东省律师协会国有资产法律专业委员会 - 委员
广州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廉洁与合规管理联合会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 - 委员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 人民监督员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 仲裁员
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 - 特邀调解员
广州市工商联等六部门联合成立的法律服务专家团 - 专家
广州市司法局调解专家库 - 专家
中国长城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入库律师团队 - 专家
中小企业法律服务团队专家团 - 专家
广东省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 - 理事
广州市企业家投资商会 - 监事会主席

执业领域

政府法律顾问
企业刑事合规
法律风险防范
刑事辩护

代表性客户

●广东省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局
●赢联集团
●广东省云浮林场
●从化太平管委会
●广东省郁南林场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中国长城资产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东方康美医院
●上海美特斯邦威集团
●广东广物物业集团
●广东华海物业集团
●广州中海龙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黄露清

自2001年执业至今已有19年,期间办理过500余件案件,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婚姻法等民商事领域及经济犯罪刑事领域,积累了大量的诉讼经验,虽工作繁忙,但仍坚持定期更新知识,曾先后在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地学习专业知识,基于丰富的实战经验,其荣获第九届刑辩论坛“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荣誉,且其经办案件入选2017年度广东省律师国有资产专业领域十大典型案例;基于认真负责的性格,其荣获2017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荣誉;基于深厚的理论知识,其成为广东广播电视台新闻频道《律师说》栏目储备嘉宾。。

代表性案件

●罗某某盗窃罪(存疑不起诉)
●古某某诈骗罪(存疑不起诉)
●赵某单位行贿罪(酌定不起诉)
●陈某某走私普通货物罪(免于刑事处罚)
●刘某某销售假药罪(发回重审)
●袁某受贿罪(缓刑)
●谭某行贿罪(缓刑)
●陈某行贿罪(缓刑)
●陈某走私普通货物罪(缓刑)
●陈某某伪造公司印章罪(缓刑)
●安耶乌伦·马尔文豪·库卡交通肇事罪(缓刑)
●宋某某失火罪(缓刑)
●张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罪(8个月的有期徒刑)
●黄某某窝藏罪(9个月的有期徒刑)
●毛某交通肇事罪(9个月的有期徒刑)
●黄某某故意伤害罪(10个月的有期徒刑)
●甄某非法买卖枪支罪
●吴某某强奸罪
●何某某诈骗罪、贪污罪
●郭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所获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