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传统线下涉及未成年人的消费返还纠纷较易认定,但是网络消费由于其匿名性的特征,就“未成年人”消费如何举证与认定,法学界存在不同的意见,虽然该类型的纠纷近年来时有发生,但多由双方协商解决,鲜有生效的司法判例。
陈峰律师在庭上更是提出针对性的答辩意见称,账户使用者的匿名性,不是网络直播领域特有的情况,而是网络交易和电子商务的普遍特征。若在缺乏证据证明的情况下,都以消费是未成年人产生为理由反悔且得到法律的支持,将会引起极端负面的社会影响,对互联网和电子商务行业造成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