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蕴德律师事务所

蕴法以行 唯德于心

刑辩律师新三难

熬夜抢号会见难,视频开庭断线忙,认罪认罚耍流氓。

 

大家知道的,律师一般不哭惨,一旦哭起来收不住。

 

疫情这几个月以来,一般人的矛盾是口袋里没钱与强烈的报复性消费需求之间的矛盾,而刑事辩护律师就不一样了,我们的矛盾是口袋里没钱与处处受阻的业务之间的矛盾。

1

 

熬夜抢号会见难

 

说起看守所抢号会见难,记得小编在上次的文章《疫情期间,我的10086次看守所预约会见失败实录》就提过这事,这段时间以来,小程序调整了挺多次,成功地让我们抢号变得更……困难了。

 

比如,预约会见的时间从之前的凌晨0时改为上午8时,不仅让我们没法在凌晨心安理得地吃泡面,而且连懒觉都睡不了。

 

我已经连着三天睡过头没抢到号,要不是前几天小程序又把预约时间再次调整为下午3点,我都做好准备熬夜通宵到早上8点抢号了。

 

 

抢到号的都是幸运,抢不到号的才是人生。自从熬夜抢号以来,我深深感受到唐代诗人杜甫写的“主称会见难,一举累十觞”是怎样的感受——想会见很困难,约一次比喝了十两九江双蒸还要累。

 

要不是我没女朋友,恐怕她也要怀疑我的熊猫眼是学罗志祥凌晨锻(Y)炼(P)整出来的了。

 

虽然预约会见的时间改到了下午3点,但约成功的机率还是如同两块钱的彩票中了五百万一样渺茫。因为预约会见不成功,今年正在进行中的好几件案件都有被半路炒鱿鱼的危险,那样我找到的女朋友的机会就更渺茫了。

 

在猝不及防的疫情面前,刑事诉讼整个工作链条上螺丝钉们都乱成了一团,有人在逃避、有人在冥想、也有人在迎难而上,除了刑事辩护律师之外,戒备森严的大门之内也有人在努力想办法解开这个千古之谜,比如下面这家看守所很贴心地开放了更多的会见时间:

 

 

还有一些看守所以接收电子邮件的方式,受理刑事辩护律师的会见申请,并主动告诉律师可以会见的时间段,这种方法虽然不如增加会见室效果明显,但至少让刑事辩护律师有个盼头,也不用一次又一次在抢号失败面前承受现实的敲打。

 

在问题面前,有人在尽力去想办法解决,这总是好事,如果能把视频会见室数量扩展到疫情前的会见室数量,那以我们来说将是天大的好事。

 

就在刚才,客户的微信界面又飘出令人肝颤的两个字:约吗?

 

2

 

视频开庭断线忙

 

如果一定要说有什么比预约会见的小程序更让人崩溃的,那一定是开庭时的网速。

 

唐代另一个诗人贾岛写过,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本来吧,好几个月没开庭,我的长剑也早已蠢蠢欲动,早想上法庭一展身手了。

 

可现实告诉我,法律观点也许很正确,说理逻辑也许很有序,证据漏洞也许挑得很齐全,但是……说了也白说,检察官听不见就是听不见。至于在看守所里参加开庭的被告人,其作为如假包换的男一号(这种事女一号较少,就算有也最多是女二号)就算脖子伸得再长,恐怕也没有人知道他到底听不听得清楚。

 

比如上次一个诈骗案件,疫情期间统一用视频开庭,法官问完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了回避事项,问被告人对起诉书有何意见时,被告人神情自若,半天没回答,搞得法官以为他是在故意对抗审判,准备开展严厉的思想教育。然后法官接到电话,说是视频网络有问题,正在紧急修复。于是我们和法官一起望着被告人定格在屏幕上那张忧郁的脸发了半小时的呆。

 

好不容易画面有了点动静,但跳帧厉害,说话声音也是吭吭哧哧的,像极了中年男人下半夜起床尿尿时的难言之隐。整个庭开下来,平均每句话都要重复三遍以上,最后我们总结了规律:保持一个固定的姿势不动,然后以稳定的音调和语速连贯地把话说完,尽可能避免画面和声音传输的数据发生波动。

 

 

庭审视频的那种网速,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我看检察官在发呆,料检察官看我亦如是。

 

再比如有一个枉法仲裁案视频开庭,由于数据传输延误的原因,我们在庭上说的每句话都要推迟三到五秒钟才能传输到被告人那里,然后被告人才会有反应,其结果就是检察官和法官在问新问题的时候,被告人正在回答上一个问题,所以庭上要么是安静得诡异,要么是大家各说各话,不亦乐乎。

 

终于等到大家学会讲完自己的歇五秒钟等待对方反应时,又来个新问题,网络信号每隔五分钟左右断一次,每当你讲到热血沸腾的时候,视频里的那个人都不见了,不是不动了,是不见了………

 

小编虽然现在每天都在担忧明天的早饭,但是仍然顽固地认为任何事情都应该有个仪式感,一分钱的红包都有个红包皮,何况是动辄剥夺别人几年自由的刑事审判。因此小编建议疫情过后,刑事案件应该一律废除视频开庭,即使是在疫情期间,对于可能判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刑事案件,也不应当视频开庭草草了事。

 

3

 

认罪认罚耍流氓

疫情之下会见难,见检察官申请认罪认罚倒是没啥阻碍,视频开庭网速慢,认罪认罚的案件流程倒是挺快。这么一来,庭上大家自然也就相看两不厌了。

 

虽然很多时候,认罪认罚是控方市场,辩方只有接受和不接受两个选项,没啥讨价还价的空间,但是检察官毕竟是讲诚信的,只有极少数有充足理由的情况下,检察官才会在庭上推断之前与辩方通过认罪认罚达成的量刑建议。

 

但是,凡事都有个但是。因为开庭时还有个法官坐在中间,用刑法专业术语来说,这个叫介入因素。

 

也是最近一个认罪认罚的案件,视频开庭进展顺利,很快就到辩论阶段。检察官简单发表了公诉意见,并根据之前已经与被告人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量刑建议。

 

法官问被告人:你同意检察官的量刑建议吗?

被告人:我同意。

法官:我觉得这个量刑建议太轻了,检察官你要不要改变一下?

 

两位出庭检察官在视频图像里互相尬视了五秒,然后眼睛对着他们自己的桌子说我们认为量刑建议是合适的,你们要改就改吧,那口气明显有气无力。

 

我倒是吓得从辩护席上跳起来,连标点符号都顾不上停顿:

法官等下这个认罪认罚具结书是被告人与检察官自愿依法签的你要尊重他们协议的效力而且这个量刑并没有明显畸轻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没有法定理由法院“一般应当”采纳量刑建议请法官您慎重考虑……

 

被告人则被吓呆了,通过画质一般的屏幕我看不清他的表情,但是我能感觉到一股生无可恋的丧气穿透了显示屏,在法庭中间飘荡。

 

我看着检察官,可是他们的眼神拒绝正对镜头,而且动作保持不变,我都怀疑是不是网络又及时断线了。

法官:哦。你们有意见是吧?

 

我:是啊是啊!再说您突然不认同我们的认罪认罚具结书,又不给具体的理由。那被告人的辩护权总要保障吧?

法官:那这个案件你庭后补充一份详细的辩护意见书面交来吧。

我:……

我还想再挣扎一下,法官“啪”的一声直接敲槌宣告休庭了,留下我在法庭里独自凌乱。。。

 

被告人希望认罪认罚,当律师的总不能劝他不认吧???可是认罪认罚具结之后,到了法院法官只同意被告人认罪,不同意控辩双方的认罚,这就好比本来说好的进医院割个阑尾,等到切开肚皮之后,医生说不行,我们得切多点,切多少我们还没想好,病人垂死病中都要惊坐起啊!

 

出了法庭之后,我们除了要安抚惊慌失措中的家属,脑子里也在想着这样下去认罪认罚的路子是不是要走到头了。

 

我们将在为被告人写完详尽的书面辩护词之后另起一行,专门讨论这个问题,欢迎关注!